为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陕西省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规定,陕西省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进行调整,目前新标准已出炉。新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公办高校新入学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陕西省明确,高校增加的收入不得用于普遍提高教职工收入。公办高校新学费具体标准如下:
普通本科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所划分的学科门类,划分为:1. 文科类。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2. 理工类。包括理学、工学、农学、交叉学科。3. 医学类。4. 艺术类。在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分类基础上,分为理论类和实践类,即原艺术一类、二类合并为艺术理论类,原艺术三类为艺术实践类。
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文科类5000元/生·学年,理工类6000元/生·学年,医学类6500元/生·学年,艺术理论类11000元/生·学年、实践类14000元/生·学年。其中:哲学专业(专业代码:010101)、历史学专业(专业代码:060101)、考古学专业(专业代码:060103)4250元/生·学年,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专业代码:070101)、物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70201)、化学专业(专业代码:070301)5250元/生·学年。
高等职业教育沿用现行专业分类,分为一般专业类和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标准为,一般专业类6500元/生·学年,艺术类10000元/生·学年。本次学费标准执行范围为陕西省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不包括研究生(博士、硕士)、成人教育、民办高校、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陕西省公办高校新入学学生按照新标准执行,此前入学的在校学生仍执行原学费标准。成人高校仍按原学费标准、高校示范性软件(微电子)学院仍按原政策执行。本次学费标准调整后公办高校增加的收入,优先用于教育教学、学科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不得用于普遍提高教职工收入。完善公办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高等教育支出结构,着力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科水平,促进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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